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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6-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年度

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属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5个,主要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检务督察部)、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检察室2个,驻长赤、光雾山乡镇检察室。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634.9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68.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较上年减少2人,退休2人,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同时2024年支出中含上年度实施项目支出。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3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9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3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08万元,占69%;项目支出498.88万元,占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634.9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68.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较上年减少2人,退休2人,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同时2024年支出中含上年度实施项目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较上年减少2人,退休2人,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同时2024年支出中含上年度实施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3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53.43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56.85万元,占3.5%;公共安全支出1430.15万元,占8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34.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01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8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10检察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50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2.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1.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8抚恤(款)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类)22102住房保障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8.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9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1万元,减少0.0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占9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7.8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4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案和检察业务工作中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同时2025年上级部门来院案件指导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院检查调研、案件指导等工作和各县区院交流学习过程中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上级业务部门案件指导和各县区院交流学习事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82万元,比2024年度减少4.5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的开支,同时减少了水费和办公经费的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办公设备采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察移动办案办公平台及执法执勤用车GPS租赁费、检察服装经费、检察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01行政运行(项):指检察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10检察监督(项):指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3.公共安全(类)20404检察(款)2040450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除实施保险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8抚恤(款)2080801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7.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类)22102住房改革(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6.办案业务经费: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开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检察工作和与检察业务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所需开支费经费,包括办案和检察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宣传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为开展工作所购置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等设施设备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内设5个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检察室2个,驻长赤、光雾山乡镇检察室。

(二)机构职能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属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要职能如下:

1.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2.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概况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共一个独立核算机构,无下属单位。人员编制57人,其中:政法编制44人、事业编制5人、机关工勤8人。2025年年末实有人数为73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42人、事业人员5人、机关工勤8人、聘用制书记员1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全年财政预算收入1634.96万元。决算收入1634.96万元。

( 二)支出情况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年初预算支出1634.96万元。2025年决算全年支出163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08万元,项目支出498.88万元。基本支出是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公办案支出及设施设备维护更新、其他检察宣传支出等。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编制从实际出发,充分将履职需求与预算编制精准对接,细化各种项目成本测算,做到科学、合理、全面、准确的编制;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以“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原则,强化绩效闭环管理,将绩效目标嵌入实施全过程,实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链条管理;各项资金支出严格控制预算之内,依托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开展动态资金监管和季度绩效分析,以绩效结果优化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履职效能

(1)案件办理质效

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2件141人、审查起诉269件391人,坚决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37人;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9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发出审判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件;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2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公益诉讼办理案件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提起诉讼5件。案件办理质量高效,产出效益高。

(2)履职社会效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检察人员常态化入驻,推动检察履职与综治服务深度融合,经验做法获《四川政法》和《巴中日报》刊载。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71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包案化解、上门听证等工作,促成刑事、民事和解10件,通过“院坝”听证圆满解决李某甲、李某乙与李某丙持续三年、牵扯两代人的宅基地纠纷,获评全省优秀案例。深入实施“检察+邻里”书记项目,通过“朝阳大妈”、网格员等“邻”力量收集案件线索21条、成案14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了履职社会效果。

(3)法律监督效果

深入推进“两项监督”有机衔接,扎实开展“进驻式”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查阅案卷1113本,发现问题线索17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持续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出台“一案十二查”、案后复盘机制等办法,建立完善办案质效定期分析、办案流程实时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双提升,3件案件获评省级优秀案例。深化科技赋能,自主研发“涉异地被执行人违规终本执行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库上架,通过数据筛查、比对,发现监督线索126条、成案98件,应用模型成案数位列全省第1,获评全省模型应用有力检察院。

(4)社会满意度

20余项工作被上级认可,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基层院“五强”建设优秀院等荣誉10余项,23人次获县级以上表扬。

2.预算管理

(1)本年度预算编制严格遵循财政规定,做到收支全覆盖、应编尽编,编制流程规范严谨。基础数据测算精准有据,支出科目明细清晰,预算安排与年度重点工作高度契合,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整体编制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均达到较高水平。

(2)支出执行进度:部门1-6月、1-10月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计划,按时完成。全年基本支出预算1136.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8.88万元,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超支情况。

(3)一般性支出: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一般性支出。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现有财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覆盖收支管理、报销审批、预算管理等关键环节,能够依规约束财务运行、规范业务流程,制度执行整体到位、有章可循。但部分制度更新不及时,与现行政策、单位业务新需求衔接不够;制度宣传学习和落地执行力度不均,部分业务环节仍存在凭经验办事、制度执行刚性不足。

(2)财务岗位设置:财务岗位按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设置,分工清晰、权责明确,涵盖核算、出纳、审核、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能够满足日常财务核算、收支审核、账务管理履职需要。但目前资产管理专职岗位暂无专业人员担任,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岗位专业化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

(3)资金使用情况规范:资金严格按照市级财政要求执行,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方式,无超支情况。

4.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方面:现有人均资产变化率高,分析主要原因是专职管理人员缺位,导致部分存量资产清理不及时,存在部分应报废未报废资产,造成人均配置资产偏高;资产利用率方面:现有资产基本保障日常运转,且能充分利用,但是重采购轻管护问题,缺乏动态监管和共享调剂;资产盘活率:虽完成常规清查处置工作,但存在存量底数摸排不细致,跨部门调剂机制不畅等问题。

5.采购管理

全年执行采购次数大于10次,采购支出30.08万元,采购执行率较高,均能满足办案业务的需要。中小企业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这对于资金相对紧张的中小企业来说有助于维持企业运营、扩大生产规模。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

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61.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

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该项目按照要求及时入库,合理决策,按科学设置目标。

2.项目执行

项目资金执行合法合规合理、到位及时,项目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完备,执行结果达到预期水平,有较好的社会反响。

3.目标实现

项目经费目标全部完成,目标无偏离,较好地支持了我院在打击犯罪、法律监督、反腐败斗争、公益诉讼等职能方面的履职尽责。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定期组织了单位内部经验交流会议,邀请绩效优异的部门分享经验,推广资产高效利用和盘活的优秀做法,促进各部门相互学习提升。

2.信息公开情况:设立专门的意见反馈渠道,鼓励职工和社会公众对绩效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针对合理建议及时回应,并在后续管理工作中予以采纳和改进,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3.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整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将有效的整改措施和管理方法固化为制度和规范,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行政资产管理绩效。

四、2025年财政重点评价或部门自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整改总体情况

针对省、市财政重点评价及部门自评反馈的问题,我部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机制。

2.重点问题整改落实

(1) 资产管理类问题

针对“人均资产变化率过高、资产利用率低”问题,我部门通过优化资产配置流程,暂停非必要资产采购,优先采取内部调拨方式满足需求;同时及时采购第三方专业资产清理服务机构开展资产清理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做到资产清、账目明,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2)其他管理类问题

对于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公开绩效结果等措施,实现问题闭环管理,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5年我院整体绩效评价较好,能够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预算,严格支出控制,科学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细化项目申报内容,严格精细化管理。整体绩效目标清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细化程度高,项目管理措施齐全,长效管理措施规划完善,但仍存在财务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等扣分点,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得分为87分。

(二)存在问题

按照市级财政政策要求,未能及时更新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1)结合上级最新政策要求及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管理;

(2)增强学习意识,强化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积极学习新政策、新规定和业务知识,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升业务能力。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90025T000013195415-2025年年初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157001南江县检察院移动办案平台运行和执勤执法GPS运行费

主管部门

南江县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南江县检察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保障移动办案业务平台和执勤执法车辆GPS的运行费正常使用

全年实现对移动办案平台终端维修维护,全年对6辆执法执勤用车GPS实施用车全程监控服务,保障办案和检察业务工作中用车安全和科学性。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1.00

21.00

2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1.00

21.00

2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办案质量

≥

90

%

90

10

10

时效指标

保障移动办案业务平台和执勤执法车辆GPS正常使用

=

100

%

100

3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有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维护系统正常运行开支

=

210000

元

2100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全年实现对移动办案平台终端维修维护,全年对6辆执法执勤用车GPS实施用车全程监控服务,保障办案和检察业务工作中用车安全和科学性。

存在问题

随着办案案件增加和办案质量时效的提高,对办案平台和车辆运行执行成本越高,现有的经费保障略显不足。

改进措施

建议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经费充足,保障日常运行到位。

项目负责人:梁娟

财务负责人:吴芳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90025T000013195606-2025年年初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157001南江县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南江县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南江县检察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确保检察工作正常开展

本年度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在保障案件办理、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以及成本控制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顺利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了办案业务经费管理,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改进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办案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40.60

140.60

140.6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40.60

140.60

140.6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目标任务

=

100

%

100

20

20

质量指标

办案规范化

=

90

%

90

10

10

时效指标

办案时效

=

90

%

9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

90

%

90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确保检察业务可持续发展

≥

85

%

85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开支

=

1406000

元

1406000

10

10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

80

%

8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办案经费较好的保障了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以及检察业务开支过程中宣传费、业务费等支出,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补充。

存在问题

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经费支出有些不足。

改进措施

建议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经费充足,保障日常运行到位。

项目负责人:梁娟

财务负责人:吴芳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90025T000013195668-2025年年初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157001南江县检察院检察服装经费

主管部门

南江县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南江县检察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及时更换检察夏季服装,新增5人冬季服装。

完成全年干警两年检察制服更换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40

3.40

3.4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40

3.40

3.4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察制服更换人数

=

80

人数

80

20

20

质量指标

提高检察制服配备质量

≥

85

%

85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检察人员着装规范度

≥

80

%

8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

85

%

8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检察制服成本

=

34000

元

340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较好的保障了检察人员服装更换费。

存在问题

服装经费未单独预算,挤占办案业务经费。

改进措施

加强与财政对接汇报,争取经费保障。

项目负责人:梁娟

财务负责人:吴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南江县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南江县检察院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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