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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拉车门碰运气”,触碰红线终获刑
时间:2026-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手一拉、没锁就拿

将拉车门盗窃当作

“碰运气”“开盲盒” 的小游戏

这种看似 “无伤大雅” 的行为

实则已逾越法律底线
















2025年7月至8月期间,未满18周岁的在校生郭某某、张某某、王某某,放学后与两名成年人黄某某、屈某某结伴在外游荡。五人因贪图小利,萌生了“拉车门碰运气”盗窃车内财物的念头。

他们先后流窜至县域某镇政府停车场、某景区、辖区居民楼下停车场等多地,采取逐车拉门、趁隙窃取的方式,连续作案5起,盗得现金、白酒、香烟等财物若干,涉案总价值一万三千余元。多名被害人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将五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经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结合各被告人的年龄、作案情节、认罪悔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等综合考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名成年同案人员依法另行判处。

本案中,三名未成年人已年满16周岁,达到了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拉车门”盗窃并非“小游戏”,只要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构成盗窃罪。即使是未成年人,也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法律只会根据其年龄和情节酌情从宽处理,而非免除处罚。




检察官提醒


致家长

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请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放学后、周末及节假日的行踪监管,密切关注孩子的交友圈子和日常行为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游荡闲逛、贪图小便宜、跟风效仿不良行为等苗头,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正确引导,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致青少年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拉车门、顺手牵羊等行为看似小事,实则已经触碰法律红线。一时的贪念和侥幸,不仅会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更会在自己的人生档案中留下无法抹去的犯罪污点,严重影响今后的学业、就业和人生发展。青少年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守住法律底线,珍惜宝贵的青春年华。


致车主

防范车内财物被盗,关键在于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请广大车主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下车后务必仔细检查并锁好车门、车窗,切勿将现金、手机、烟酒等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显眼位置。同时,车辆停放要注意看管,最大限度降低财物被盗风险,别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成年人

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END

【2026年第38期】

来源:第五检察部

作者:杨贵春、周静

图片:图片由AI生成

编辑、一审:张旭

二审:杨凌云

终审:张釜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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