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4月21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干警对赵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观摩评议。
面对被告人不认罪认罚,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犯罪、数额认定不当等争议焦点。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沉着冷静、逻辑清晰,有效指控犯罪,紧紧围绕赵某骗取他人钱款的案件事实讯问了被告人,全面客观地举证质证,分类出示和说明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银行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清晰呈现完整犯罪事实。就是否构成犯罪、犯罪金额、量刑情节等进行充分法庭辩论,并结合案情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整场庭审规范严谨、节奏紧凑、层次分明,充分展现了庭审的实质化。
庭审结束后,听庭人员召开了观摩评议座谈会。座谈会上,承办检察官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庭审应对等方面进行复盘阐释,分享办案经验和出庭体会。评议人员围绕起诉书制作、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重点环节进行专业点评,充分肯定了本次庭审好的做法,也指出了法庭用语、临场应对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就增强出庭质效提出建议,最后通过《出庭评议评分表》对本次庭审进行评分反馈。
此次“听庭+评议”活动,取得了“以听促学、以评促优”的良好效果。下一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将把听庭评议作为提升公诉质效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公诉人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庭审应对等核心能力,推动形成“在观摩中学习、在评议中提升”的良性循环,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通江检察队伍,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