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和县委巡察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抓实抓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切实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规范填报意识和自觉性。现将全院2026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6年1-6月,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有记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4人2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人12件、中层干部填报5人7件,其他干警3人3件。
下一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填报督察工作,压实各级岗位职责,从严抓实“三个规定”落地执行,助推平昌检察工作规范高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