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经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研究,拟聘任李尚宗等13名同志(详见附件)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库成员。按照程序,现将拟聘任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反映。
联系电话:0827—6232000
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 信义大道57号
附件:拟聘任听证员人员名单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22日
拟聘任听证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