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作为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举措,通过点对点指导、督察督办、倒查核查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推动“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持续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现将全院2022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全院干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率100%,其中,有情况记录报告6人13件,包括班子成员记录报告2人4件、中层干部记录报告4人9件。
下一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强化干警教育管理,增强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主动性。加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打造“平昌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