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6月22日在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利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切实把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和服务保障平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迸发出来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行动自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自觉,以高度的忠诚诠释初心使命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不折不扣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大要案件办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工作情况18次。
依法抗击新冠疫情。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迅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办案规范,突出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提前介入、依法捕诉涉疫刑事犯罪2件2人。全面加强监管场所监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43名党员干警主动请缨,下沉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办案效率。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实现案件“清结率”100%,会同县委政法委、公安、法院合力追缴涉黑涉恶资金400余万元,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条。确保案件质量。主动向省纪委监委、省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汇报办案进程,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沟通会商案件40余次。聚力专案攻坚。针对刘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成立由5名检察官组成的专案组,集中审查犯罪事实20余起、卷宗110余卷,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涉案的1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有罪判决。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持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41人,同比下降34.7%;起诉395人,同比上升17.2%。坚决惩治“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批捕8人,起诉16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批捕21人,起诉25人。突出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批捕24人、起诉27人。持续打击涉毒犯罪,批捕14人、起诉40人。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纪委监委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二、强化法治自觉,以高效的服务保障社会发展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护航金融安全。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批捕3件3人、起诉9件11人;积极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向中国人民银行平昌县支行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金融领域强化监管、源头防控。助力脱贫攻坚。对标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加大对贫困户帮扶力度,驻村第一书记刘乐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守护美丽家园。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人,加大乱养乱排乱放惩治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针对各部门及重点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并督促整改到位,回复率100%。督促收回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51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98万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450万元。深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检察长接访32次,办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6件。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各类法治宣传68场次,在《检察日报》《四川法治报》《巴中日报》、正义网、四川新闻网等报刊网络发布法治好新闻148篇。
大力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落实双向保护原则,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4人,同比上升75%;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2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11人;精准帮教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3人。注重保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13人,发放救助资金17.8万元。加强妇女儿童维权保护工作,与教科体局、妇联、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联动工作体系,第五检察部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三、强化检察自觉,以积极的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切实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8件8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犯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次,向侦查机关不捕说理59人次,对需要继续侦查的78件案件列出补查事项。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63件358人,提出量刑建议252人,采纳率94.1%;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29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3件,纠正社区矫正脱漏管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人。
切实做细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其中针对发现新证据的虚假诉讼,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维护社会诚信。强化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为农民工讨薪“撑腰”。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坚持不懈强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继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化解案件2件,助推基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切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摸排各类公益线索69条,立案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起诉5件。开展“野生”“野味”餐饮广告专项治理,拆除涉“野”广告110家,限期整改150家;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起诉3人。打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和“十年禁渔”持久战,督促违法当事人增殖流放鱼苗2万尾。开展“二次供水安全”公益保护检察监督,县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相应解决措施,主管部门督促物业公司整治二次供水设施7处,惠及2.4万居民,努力做到群众有所呼、检察有所应。
四、强化接受监督自觉,以阳光的检务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座谈交流、参与监督办案等52人次,主动联系走访12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活动12件次,获得监督、赢得支持。坚持把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梳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46条,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
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5条,公开法律文书249份,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入开展“访民情、问民意、解民难、送温暖”大走访,收集问题、反馈情况,提升检察服务大局贡献度。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回复来信来访141件次,接待律师、其他诉讼参与人164人次,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认可度。充分运用“两微三端”平台,持续推送检察扶贫、防疫、办案等典型事迹,检察好故事群众耳熟能详。加强检媒联动,以公益诉讼、毒品犯罪等为主题,与巴中电视台《法治纪实》栏目多次合作,检察好声音走进千家万户。
五、强化治检自觉,以从严的要求厚植发展根基
注重素质能力建设。围绕提升办案能力,选派8名检察官进京到省参加业务培训,组织全员参加素能培训16期、培训230余人次。围绕提升案件质量,开展案件流程监控300余件,案件质量评查161件,针对发现的办案瑕疵,均通报整改并纳入执法档案。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择优选任35岁以下中层正、副职干部7人,着力优化队伍结构。新招录司法专编3人,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通过司法考试2人,充实一线办案组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内部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彻底整改巡察反馈问题11个。完善检务督查督办制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规范检察权运行,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提高制约监督质效。对新任职的中层干部开展任前谈话,促进履职担当。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控制度3个,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成为常态。
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修订完善院《党组工作规则》,压实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按期转正中共党员2名,吸收预备党员2名。开展诉讼档案专项清查工作,完善诉讼档案归档制度。厉行勤俭节约,积极创建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顺利通过验收。完成检察专网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检务管理水平。聚焦“基层建设年”,积极培育先进典型,5个案例获评全省、全市典型案例,1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平昌检察机关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走过了极不平常的一年。这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平昌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还有不小差距;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制约了高质量发展要求;三是检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亟待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仍有差距。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登高望远与脚踏实地相结合,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才能实现新时代平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常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年。平昌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第十五次、全省第十七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巴中“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及“两主三基、四向发力”总体思路,围绕平昌“四个开新局”,围绕检察工作“全市争先 全省争名”目标定位,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践行“1234”检察工作思路,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平昌开启新发展、迈向新征程。
一、聚焦新发展目标,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十四五”规划中思考和谋划,增强服务中心大局的主动性,扎扎实实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二、融入新发展格局,精准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时刻牢记检察服务职责,常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疫情防控,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全力保障国家安全、政治安定、人民安宁。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促进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助推平安平昌建设。精准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各项举措,用检察温度呵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严惩涉农领域违法犯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客观公正、用心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做好信访诉求办理、控申案件审查、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民生检察工作,抓好一号、四号、五号检察建议落实,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提升人民福祉跃上新高度。
三、树牢新发展理念,努力推动全面协调发展。持续更新司法检察理念,自觉融入、落实在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矛盾化解、精准治理。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践行检察监督新内涵,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健全虚假诉讼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协作机制,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以硬的质量、好的途径、强的落实,着力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四、落实新发展要求,着力塑造公正廉洁形象。对标对表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要求,厚积薄发高质量发展根基。依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讲真话、做实事、去繁冗,有情怀、扬激情、反颓废”基本要求。坚持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完善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位检察官、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进清廉检察建设,持续推进检风检纪、案件质量等专项工作,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聚力新阶段,开启新征程。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平昌检察机关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