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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报告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2月24日在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224在平昌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静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及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检察履职“主责”,在服务大局中展检察之为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受理审查批捕刑事案件148件259人、审查起诉362件581人,批准逮捕179人、提起公诉415人。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的邪教组织犯罪1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3人,起诉34人。突出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批捕79人,起诉141人。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办结的9件黑恶案件开展倒查,深挖“保护伞”线索1件。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起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32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人。扎实开展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对2名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与金融主管部门会商3次,合力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举办“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畅通检企交流渠道。

积极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2件42人,从严惩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28件53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8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人,守护群众信息安全。助力整治恶意欠薪,为13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30万元,守护群众钱袋安全。深入开展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法治宣传10场次,守护群众头顶安全。扎实开展“窨井盖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更换问题井盖55个,守护群众脚底安全。

二、围绕法律监督“主业”,在全面发展中务检察之实

刑事检察监督抓“优”。提前介入案件46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21件,纠正漏捕15人、漏犯5人,对142人批准逮捕的案件提出继续侦查意见书,对不批准逮捕的73人说明理由。纠正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活动各类违法行为18件。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282件404人,提出量刑建议396人,采纳率98%。办案中,针对酒驾案件办理速裁比例偏低的问题,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制定《适用办法》,将调查评估前置到侦查环节,明确案件集中移送起诉、集中审查公诉、集中审理判决,极大提高了速裁效果效率;出台《交通肇事案件不起诉指引》,统一了执法尺度,该项工作获省院肯定。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抓“强”。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3件,同比上升73.5%。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支持起诉案件14件。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提出因证据发生变化再审检察建议2件。深化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0件;深化民事执行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1件,均获法院采纳,办理的杜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例。继续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7件。加强与法院沟通协商,推动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纳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抓“好”。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件,立案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清理超额、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人员89人、违规领取农村基本养老金人员58人,追回资金6万余元。加强“等”外领域拓展探索,联合成都军事检察院对县内红色革命文物开展专项保护活动2次。加强外部协作配合,与县农业农村局、公安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禁渔通告》,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县审计局会签工作意见,共同维护国家利益。探索构建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快诉办理机制,明确快办案件类型和各环节时限要求,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率。

三、围绕平安建设“主线”,在社会治理中彰检察之力

充分发挥司法治理职能。深度参与四大行业领域治理,依法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74人、起诉198人,批捕工程建设领域强迫交易犯罪嫌疑人4人。针对扫黑除恶、反电诈等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4份;针对流浪犬伤人事件,发出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打好“八五”普法开局战,依托法治进校园、以案释法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63场次,助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助力社会风险防控。用真情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合效能,制定8条为民服务措施,妥善办理群众来信108件,接待来访人员232人次。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清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访”案件5件,保持涉检信访进京到省零上访。运用检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促成刑事和解7件,民事和解6件。积极参与敏感节点社会维稳工作,常态开展自身疫情防控。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9人,起诉41人。不捕率达62.5%,不诉率达63.6%。严惩性侵青少年犯罪,批捕6人,起诉7人,这些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得益于“一号检察建议”的常抓不懈,得益于受害人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行政部门对8家食品经营商作出行政处罚。强化部门协作,与社区、妇联拓展权益保护平台,第五检察部获评“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白皮书,获县委副书记、县长肯定批示。

四、围绕自身建设“主轴”,在厚积薄发中强检察之基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及时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案件11次,整改队伍建设巡察反馈问题10个。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协助审查候选人2300余人。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开展门户网站、新媒体专项清理3次,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约谈2人,提醒谈话4人,书面检查2人。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人。针对刘建远严重违纪违法案,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开展警示教育。突出

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学习教育,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22次,撰写心得体会340篇,做到了全员全覆盖。聚焦查纠整改,广泛开展谈心谈话231人次,干警自查填报问题83个,扎实开展“七查”工作,整治“六大顽瘴痼疾”46个,兑现从宽政策4人次。聚焦总结提升,全面整改中央指导组、省驻点指导组督导反馈问题22个,建立健全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制度16个,顺利通过组织评估验收,达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四个进一步”工作目标。

突出抓好基层院建设。制定“三年规划”,依托“六大行动”创建“五型”基层检察院,持续开展“三培育三引领”工作。明确选人用人导向,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高级检察官6人。激活存量人才,调整岗位职务和提拔任用12人次。坚持用典型激励,选树模范典型5人。有针对性地培育专业办案团队和培养业务尖兵,第一检察部荣获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称号,15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荣誉。丰富检察文化建设,顺利通过“全省文明单位”复审,积极争创“全省最佳文明单位”。

五、围绕接受监督“主调”,在自觉自律中树检察之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律职务7人次,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审议决议和决定。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检察长走访2名省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案件评查等活动93人次;办结并回复代表委员提出的17件书面意见。收集代表委员建议32条,融入日常工作加以落实。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案件实体监督,邀请律师、普通群众公开听证案件7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4件,实现各业务条线全覆盖。深化阳光检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52件、法律文书247份、重大案件信息13条,在市级以上各类主流媒体发表宣传信息124篇,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143条,3名检察干警走进巴中电视台《法治纪实》栏目以案释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制“三个规定”专属手机彩铃,让干预司法行为“闻铃而止”,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发出监控通报9期,发现问题案件30件,纠正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52个。对近五年重点案件开展交叉评查,评查不诉、不捕、改变定性、撤回起诉案件252件,全力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万案大评查”,评出瑕疵案件3件,批评教育2人次。全面自查办案、办事、办公不规范问题,制定完善工作流程16个。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流转案款600余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平昌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短板与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不够协调,监督刚性还不够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司法为民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四是一名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平昌检察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平昌县检察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落实中央《意见》,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和县第十九届二次人代会决议,紧扣市院“1234”工作思路,以“补短强弱、争先创优”为目标,抓实“两个建设”,以更加昂扬的斗志踏上新征程,推动新时代平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昌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政治引领,更加坚决地铸牢对党忠诚。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确保政治引领业务、业务融入政治互融互通、互促互进。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不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会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维护政治安全“四大工程”,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抓好扫黑除恶斗争,立足打早打小,促进长治长效。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聚焦稳中求进,更加有效地护航中心大局。紧扣县委“五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融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加主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主动对接、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平昌”。从严惩治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涉金融信贷领域犯罪,助力妥善化解金融风险。深化特殊保护政策,抓实“未检统一集中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示范业务,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协同监察机关、法院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

(三)聚焦能动履职,更加主动地为民公正司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期盼,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刚性监督、精准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化“打击、研判、预防、宣传”四位一体办案机制,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坚持把民法典精神落实到各个检察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加强“府院”联系沟通,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公益诉讼检察规模、质量、效果并重,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扎实办好司法救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水平的需求。

(四)聚焦两个建设,更加有力地提升基层基础。依托“质量建设年”,抓实“基层院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整体提升。继续以党中央《意见》为指引,落实好、巩固好、深化好高检院、省市院制定的分工任务和落实举措。强化案件管理,持续优化“案-件比”,以“求极致”的精神压减“内生案件”,让当事人能最大程度感受到公正和效率。强化队伍管理,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持续优化智慧检务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

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启新程。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始终坚守检察初心,牢记监督使命,实字为先、干字当头,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用切实的行动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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