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主任:赵丽娟
副主任:杨睿
人员信息:杜含林、向仕永、李福军、杜涛、王娜娜、王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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