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自导+自演虚假诉讼,获刑+罚金一举两罚
时间:2026-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妄图用“假官司”来保财产?耍“小聪明”的结果,必然是“吃大亏”!平昌县人民检察院近期受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提醒了许多人:法律红线碰不得!

2015年,崔某某、何某某两人合伙做工程,对外欠下巨额债务。眼看外面债主越来越多,两人心里便打起小算盘,害怕手里的资产最后全部用来还债,想悄悄截留一部分财产留给自己。

可现实难题摆在眼前:名下的房产因为欠缴税费,没法直接过户转到别人名下。二人便找人咨询“变通办法”,得知可以走法院诉讼调解的路子,拿到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就能凭法律文书办理房产过户。但打官司讲证据,要想打赢债务官司,借条、转账记录一样都不能少。没有真实债务,那就干脆“造”出来。两人找到自己的亲戚和朋友,把过去双方之间真实的资金流水拿过来当幌子,实际上这些钱款根本就不是借款。紧接着动手伪造多张借条,还特意把借条落款时间往前虚构,伪装成很早之前就欠下巨款。又哄着亲友签下空白授权委托书,全程不让亲友出庭露面,直接委托律师拿着一整套半真半假拼凑出来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法院并不知晓背后的猫腻,依法组织调解,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白纸黑字确认了几笔根本不存在的巨额债务。二人企图靠着这份法律文书,变相把财产保住,用来规避对外还债。

纸终究包不住火,虚假诉讼的事情最终败露。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崔某某、何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合伙策划造假、炮制假官司的全部经过,到案后也自愿认罪认罚。2026年5月21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以虚假诉讼罪依法对崔某某、何某某提起公诉。2026年7月24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崔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何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

法院是定分止争的地方,法律不是用来钻空子谋私利的工具。遇到财产、债务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亲戚朋友找你借流水、借身份,签空白委托书,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抹不开情面。一不小心就沦为虚假诉讼的帮凶,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发现有人捏造事实打“假官司”,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举报线索。



版权所有: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