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同开展平昌县2026年全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

在200余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电视媒体、护渔员及周边群众代表见证监督下,24.358万尾鱼苗被有序放流至王家咀码头、云台镇红洞河码头增殖放流点,放流鱼类包括华鲮、岩原鲤、花鲢、白鲢、草鱼、鳙鱼等多个品种。同步开展禁用渔具集中销毁行动,对过去一年以来执法收缴的电鱼工具、绝户网、违规钓具等300余套禁用渔具全部依法集中销毁。

近年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构建“刑事追诉+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联合巡河护渔”全链条保护模式,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禁渔执法监督、增殖放流、法治宣传等工作,以检察履职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为守护一江清水、永续渔业资源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