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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综合救助网 把好资金安全关——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多部门会签司法救助衔接及提存管理机制
时间:2026-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等8家单位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会上,9家与会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双机制”同步落地,标志着平昌县司法救助工作迈入多部门协同、全链条管理的新阶段。

从“单兵作战”到“多方联动”,搭建综合救助大格局。此次与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会签衔接机制的8家单位,涵盖司法、民政、教育、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重点民生领域。《意见》围绕“信息互通、线索互移、措施互补”的协作思路,建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跟踪回访等常态化运行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符合综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将救助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持续跟进,在低保办理、教育帮扶、就业扶持、残疾人权益维护等方面提供精准对接,确保救助政策“应享尽享”,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从“一次发放”到“全程监管”,创新救助金安全使用新模式。聚焦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办法》。此举针对特殊人群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缺乏有效监护或资金管理能力不足等情形,探索引入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模式。司法救助金不再简单一次性发放,而是由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个案情况委托县公证处分期拨付、定向使用,专项用于被救助人的医疗康复、生活保障和教育开支等。县司法局作为提存管理监督部门,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得其所、用得安全。


从“单一救助”到“多元守护”,彰显法治温度与治理效能。两项机制的同步建立,是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的重要举措。衔接机制打通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制度通道,实现了救助资源的集成整合;提存管理机制为特殊群体撑起了资金安全的“保护伞”,体现了救助工作的精细化与人性化。

下一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与各会签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合回访和动态评估,推动两项机制从“建起来”到“转起来”,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情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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