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116周年到来之际,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聚焦妇女平等就业权保障领域,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破除就业“限男性”壁垒,为广大妇女送上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2026年1月,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互联网招聘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筛查时发现,县内15家用人单位在招聘网站上发布岗位信息时,“任职要求”栏明确标注“仅限男性”或者“男性优先”。初步调查发现,上述岗位均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体力劳动范围。
针对这一侵害妇女公平就业权的现象,平昌县人民检察院迅即开展立案调查,通过固定网络招聘信息、询问网站负责人、核实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查明其存在违法事实。
2月初,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对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对辖区内网络招聘平台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平台落实信息审核主体责任;三是建立招聘信息常态化监测机制。
相关行政单位闻讯而动,着力开展网络招聘“限男性”乱象专项治理,责令15家用人单位删除违规信息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联合县网信办对辖区2家主流招聘平台开展行政约谈,从源头阻断歧视性信息发布,为求职者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就业环境。
从破除招聘“隐形门槛”到保障女职工社会保障权益,从数字检察精准监督到协同治理,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之名,守护“半边天”的平等就业权。在这个属于女性的节日里,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职场追梦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