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34个国际残疾人日,主题聚焦于“平等·参与·共享”。在四川平昌,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将这一主题从愿景变为现实。从停车位到盲道,再到驾驶安全,平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一系列精准的公益诉讼监督,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扫清出行障碍,用“检察蓝”守护“民生暖”。
破解“停车难”:109个“无碍港湾”背后的检察推力
从“有位”到“优位”。针对此前公共停车场、商业区、景区无障碍车位严重不足、标识不清、被占用等问题,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主动立案,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规,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推动建立“住建牵头、分类监管、属地协同”的治理模式。数据见证成效。通过“个案整改+类案治理”双轨驱动,成功督促全县8家4A级景区及主要商超、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新增、改建无障碍停车位109个,全县覆盖率从最初的14%大幅提升至92%,基本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机制保障长效。推动文旅部门出台专项规定,明确车位设置比例(≥2%)和标识标准,并联合执法部门建立“企业承诺+动态巡查”监管机制,确保车位“画得出、管得好、真能用”,成为残疾人放心停靠的“温暖港湾”。


打通“生命线”:还盲道以“畅通”的检察决心
聚焦“脚底下的安全”。无障碍停车位解决了“点”的问题,而盲道则关乎“线”的畅通。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将监督视线延伸至城市盲道,发现部分路段盲道被违规停放的摩托车、共享单车长期占用,甚至存在设计缺陷、断头路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视障人士的独立出行安全。推动专项清理整治。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盲道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占道车辆,修复破损设施,优化不合理设计,确保盲道连续、畅通、安全。融入城市精细治理。将盲道维护管理纳入城市常态化网格巡查范围,建立问题发现—反馈—处置的快速通道,并通过“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努力让盲道真正成为视障人士可以放心依靠的“导航线”。

严守“安全关”:筑牢驾车出行“防火墙”的检察担当
发现潜在风险点。在履职中,检察机关关注到残疾人驾车安全这一更深层次的需求。通过对全县306名精神残疾人员的初步调查,发现有52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存在较大的公共交通安全隐患。创新协同治理机制。为从源头防范风险,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卫生健康、公安交管等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会签《关于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审查的协作机制。依法审慎分类处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意见》,对已发现的持证人员分类处理:对持有本地交管部门核发驾驶证的41人,依法予以注销并公告;对持有外地驾驶证的11人,及时函告相关管辖部门依法处理,体现了对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

从保障平等出行权的停车位,到守护独立行走安全的盲道,再到关切公共安全的驾驶资质审核,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的系列公益诉讼实践,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国际残疾人日,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组组扎实的数据和一项项具体的成果,更是法治社会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所付出的不懈努力与检察担当。无障碍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检察守护,也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