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平昌县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立案一起古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对3株百年红豆树落实专项整改,通过“人大建议+检察建议”合力督促职能部门对古树名木整改保护,切实优化辖区古树生长环境。
坚持系统观念,共促线索衔接
2024年5月,人大代表经双向衔接转化办公室反映意见,平昌县大寨镇开泰村几株悬挂“古树名木”的红豆树,疑因保护不善,出现枯萎迹象。平昌县检察院受理后立即挖掘线索,经走访查明,开泰村现有3株红豆树,树龄为135年、属于“国家二级”古树,现存在树皮剥离、树干中空、病虫害等问题,间接导致树木有倒伏的风险,严重影响古树的正常生长甚至危及公共安全。县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立案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古树名木的管护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
坚持问题导向,共担整改责任
针对3株红豆古树整改资金、人员短缺等实际问题。平昌县检察院依法向大寨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与县人大、县林业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争取专项保护资金7万元,确定由县林业局派遣专家,制定保护方案,大寨镇政府具体落实古树病虫治理、培土施肥等生长环境改善工作。
坚持协同履职,共助综合治理
针对县域涵盖40余种古树树种,农村区域占比达88.7%的现实状况,平昌县检察院紧扣古树名木长远保护建设,加强与各村委会干部、镇护林员联系沟通,对调查统计的问题古树,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行政与司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组织开展珍贵古树名木文化宣传活动5场次,动员激发全社会共建共护“绿色”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