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12月18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平昌县人民法院、平昌县林业局在平昌县土垭镇举行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土垭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针对涉林案件当事人自行补植复绿修复生态过程中的监管难题,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林业局,根据“按需补植,集中管护”的原则,在平昌县土垭镇辖区国有荒山划定200余亩荒山作为集中补植复林基地。通过集中补植复林和有效管护,让补植复林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着力打造平昌县生态修复示范点。
据悉,该基地主要针对破坏森林资源、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破坏土地资源等类型案件中,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性修复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将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在实现生态利益填补续造的同时,推动生态环境“破坏者”向“守护者”角色转变,带动影响人民群众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热爱绿色家园的意识,助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山更秀的美丽平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