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平昌县检察院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签订了《关于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从移送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范围、相关程序等多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据此,县人大办于今年1月向该院移送了“两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道树安全管理”的建议。
收到代表建议后,平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行动,向县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后,走进街道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勘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检察官查明人大代表所反映的位于平昌县金宝新区南滨路四段金宝大桥至安家坝大桥段人行道上的50余株行道树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导致原用于固定树木,防止行道树倾倒的钢铁支架顶端铁圈、铁栓随着树木生长勒进树木主干,既可能影响行道树正常生长,又可能伤及过往行人和车辆,存在较大公共安全隐患。
2024年1月,平昌县检察院立案后,主动走进县住建局,与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就案件事实、职能职责、整改方案和期限等方面召开座谈会,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会商整改方案和措施。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一是立即组织人员对城市行道树进行巡查和维护管理,责成平昌县金宝新区绿化养护公司立即对金宝新区南滨路四段金宝大桥至安家坝大桥段行道树支架钢圈、螺栓等50余处进行拆除。二是安排绿化所对全县城区行道树管护情况进行了安全排查,对存在类似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20余处。三是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监督管理工作,各绿化养护公司建立日巡查制度,做好日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等问题。
“城区街道公路两旁行道树树干上的支架钢圈、螺栓已经全面拆除,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近日,平昌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和社区居民,一同走进群众心头“堵点”,对发案现场进行回访检视,看着整洁有序的行道树让大家放心下来。
检察机关运用“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助推代表建议落实落地,形成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及时消除城区行道树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