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院干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率100%,有情况记录 49条。其中,班子成员记录23 条,中层干部记录17条,其他人员记录9条,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
下一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及填报情况通报制度,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纪律保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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