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第三季度,全院干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率100%,有情况记录10 条。其中,班子成员记录6 条,中层干部记录4条,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
下一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及填报情况通报制度,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