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江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2024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一季度,全院干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率100%,有情况记录 22 条。其中,班子成员记录 6 条,中层干部记录 8 条,无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情形。
下一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及填报情况通报制度,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纪律保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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