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某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 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中层干部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 2月27日中午12: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疫情期间,应疫情防范工作要求,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本院将根据听证会需要和场地情况合理安排旁听人数。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827-8232000
特此公告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