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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报告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2月7日)
时间:2021-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县委“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和美善治、同步振兴”实践路径,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践行“知行合一、臻于至善”的工作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担当起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使命。自觉将检察履职融入县委工作大局,以高标准、实举措推动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实。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驰而不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批捕、起诉电信诈骗、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2人,办理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企业和群众挽回损失数十万元。久久为功打好脱贫攻坚战,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五项行动”、制定并落实服务乡村振兴“11条办法”;对55名特困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6.3万元;挂帮天池镇红豆村被县委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选派的第一书记获省委表彰。善作善成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联合川、陕两省3市4县(区)15部门,召开第二届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建立守护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做法获省委《今日要情》刊发;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1人;建立生态修复公益基金并依法追偿40余万元,增殖放流鱼苗1200余公斤,补植树木4000余株;开展金台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公益保护、“散乱污”企业整治,搬迁农户29户,关闭污染环境的砖瓦窑、小作坊21家。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扫黑除恶五项检察行动,联合法院、公安会签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和五类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43人;起诉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柳某等4人被判刑;合力攻坚全省重大案件——谢某某等人涉黑犯罪集团“套路贷”案、全市反响强烈的张某某等人涉黑团伙案,批捕38人、起诉63人。强化“打伞破网”,发现并移送涉黑恶“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18条。扫黑除恶治乱联动推进,依法从快起诉民间高利借贷、黄赌毒、“黑租车”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乱犯罪70人;专项治理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乱象,精准起诉巴中全健保健品诈骗团伙案,李某等11人被判刑;针对行业乱象和基层治理,发出检察建议22份并督促整改到位

凝心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力量。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工作机制,联合司法局会签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管理规范;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活动4次,妥善办理涉民企案件15件,促成3件涉民企信访案结事了;妥善化解涉民企行政争议,为该企业减损1200余万元;依法对4名民企法人变更强制措施或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法治手段保护民企健康发展;在全县营商环境“好差评”季度测评中多次被评为“好”。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司法,积极作为,担当起保障民生的检察使命。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守好人民的“心”。

守护人民安宁。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22人、起诉1780人,同比前一个五年上升26%、40%;保持对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涉枪涉毒涉众犯罪的严打态势,批捕304人、起诉459人;从严、从快办理戴某某、何某某等40余人持械聚众斗殴案,助力平安南江建设。慎终如始做实疫情防控,联合法院、公安发布《关于严打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指引;办理全市首例涉疫案——岳某某诈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巴中电视台专题报道。

促进社会和谐。将心比心,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妥善处理连着社会、连着民心的来信来访300余件,化解重复信访7件,促成持续上访20年的夏某、刘某某息诉罢访;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规定,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接访,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促成68件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宽严相济,以务实举措让“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生根,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不捕156人、不诉180人,促成29件刑事案件依法和解,不断激发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大效能。

护卫未成年人成长。树立“以孩子为中心”的保护理念,组建“心语姐姐”未检团队,用情和爱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绿荫。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人,还孩子们一个安全的世界。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8人,对情节轻微、积极悔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不诉25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为涉案未成年人开辟新生航程,7名酌定或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圆梦大学。在县中医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提供司法、医疗、社会等多维度、全方位的关爱和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点亮心灯。联合妇联、团县委、教科体局、民政和社区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建立“司法+社会”“法治+邻里”工作机制,连续3年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0余场,实现全县中小学全覆盖。

——五年来,我们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依法作为,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使命。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提升监督质效。树立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理念,前移监督关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00余件次,退回补充侦查同比下降62%,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同比下降75%,“案·件比”降低至1:1.12,下降的是数字,上升的是司法温度,有效防止办案程序空转,实现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强化侦查监督。纠正侦查违法25件,监督立案57件、撤案24件,纠正漏捕、漏诉44人,追诉犯罪事实46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违法21件,提请刑事抗诉1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社区矫正违法157件;协同查实38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31.5万元并依法追缴,做法被省检察院和市委《今日要情》刊发,市委书记签批肯定。持续发挥反腐败斗争中检察职能作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通报党员、公职人员刑事犯罪49件,起诉职务犯罪40人,追缴赃款500余万元,成功指控市检察院指定办理的原秦鼎公司董事长郭某贪贿、挪用公款1400万元案;出台检察机关受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受理、上报线索6条。深化“两法衔接”,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2次,利用行权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件。

做强民事检察,维护司法公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8件,开展审判程序监督23件,提请抗诉10件获改判支持,6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在全市率先破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8件,现场监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8次;对井坝水库污染案监督强制执行到位,有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支持鼎丰国投公司对拖欠国有资产租金的杨某提起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支持弱势群众起诉维权,办理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依法支持39名务工群众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追讨血汗钱109.7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政通人和。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督促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26件;办理全市首例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案件,针对行政执法部门超期扣押涉案财物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全流程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督促关停一家无证幼儿园,《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对南江县某混凝土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非诉执行案开展监督,联合相关部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促成该案妥善解决。探索构建完善行政非诉执行联动机制,被纳入县委依法治县工作整体框架中予以实施。

公益诉讼,实现多赢共赢。聘请17名代表、委员和专业人士担任联络员,常态参与、监督公益保护。聚焦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红色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及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损害公益问题,排查线索136件,立案8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均获采纳。针对皇柏林古树濒危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联合林业部门为2166株古柏建起“法治护栏”;开展红色文物资源保护,排查线索10件并发出检察建议。探索“司法+行政”共治模式,督促公益诉讼被告人何某某、艾某某积极执行法院判决,联合监督执行现场纪实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转发;对黄某某滥伐林木案进行公开审查,被最高检新媒体全程直播。

——五年来,我们坚持在改革中开新局、于转机中育新机,开拓作为,担当起创新发展的检察使命。把握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多重改革带来的发展转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打造检察工作出彩点。

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担当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重任,全面推行“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健全10项配套机制,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发言。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16个内设机构精简至5个,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762件,适用率达到86%,被告人一审服判率达到97.9%,有效节约司法成本。

监督效能实现新提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实施细则,打破监督信息壁垒,制度化推进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被省检察院肯定。规范检察建议提升监督刚性,开展全市首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推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县委目标考核内容,促进建议问题高效整改,真正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优化派驻公安检察室运行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引导侦查、联动协作机制,构建新型“侦诉”关系,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合力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工作经验获全省推广。检力下沉,实质化运行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检察官对口联系乡镇工作机制,形成“两所一庭一室”的基层政法工作新格局,同步开展案件公开听证、以案释法,为乡村振兴提供检察力量。

基层治理展现新作为。深化法律“五进”活动,到部门、乡镇举办法治讲座20余场,到案发地开展公开庭审、公开听证、公开宣告30余场,让法治宣传接地气、润人心,有效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开展“防范电信诈骗,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等专题法治宣讲活动10余场,录制“检察官以案释法”17期,“张某故意伤害案”法治节目被中央电视台播出。探索“检察+村(社区)”治理新模式,四个支部与村(社区)结对共建;联合直工委、农科村镇银行在元潭镇康家岭村实践“党建引领、法治护航、金融助力”基层治理新路径,该村被表彰为巴中市“全面依法治市先进村”。

——五年来,我们坚持从严治检、立根固本,自觉作为,担当起锻造队伍保障发展的检察使命。以人为本,严管厚爱,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铸忠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动向县委、人大、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50余次。

从严治检树正气。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搭建“掌上廉窗”廉政提醒移动平台,绷紧廉洁从检“高压线”,让检察人员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治“顽瘴痼疾”,建立健全11项制度,补齐队伍和案件管理“短板”。以“只要过问就登记,过不过问一样依法处理”的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

人才兴检夯基础。多渠道引才,遴选、公开招录检察人员19名。多层次育才,以创建“三型”检察院为载体,抓实综合素养、业务技能、青年干警成长三大练兵,选派80余人次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和高校参加业务专修;将20余名中青年干警压到办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着力培养大案难案拿得下来、急难险重冲得上去的检察官。不拘一格用才,提拔6名优秀“90后”担任中层干部,树立起有为者有位的鲜明用人导向。

内外监督树公信市、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审议检察工作16次,人大、政协对“建立生态修复专项基金”等作出批示7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专项视察、监督办案、检察开放日活动350余人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210条建议和意见,认真办理并逐一回复。建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设“一站式”检察便民线上线下双平台,公开重要案件、法律文书等信息5000余条;举行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10场;配合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685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监督检察办案100余人次。

回首五年,我们忠诚履职,奋力书写检察工作的精彩答卷。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一等功”,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15次;21项创新、24项工作、17件案件被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肯定;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82次;被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检察日报》和省市县主流媒体宣传报道320余次。

回首五年,我们敬终如始守初心、不负重托担使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南江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首五年,我们还清醒认识到,南江检察工作离县委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仍有不小的差距: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显著;检察产品供给与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正视问题,找准症结,坚决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南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担当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江新征程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为推动工作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常治长效。预防打击诈骗、非法集资等危害经济秩序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用好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办理涉农案件,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当好法治参谋,公开发布办案数据、典型类案、发案趋势,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及时预警预防,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律监督中,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加大普法力度,让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监督,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依法对接。加强“监检衔接”,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加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增强依法反腐合力。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深化民事执行监督,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强化虚假诉讼监督,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推动行政处罚执行落地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探索“绿色+红色”的公益诉讼检察南江模式,保护好青山绿水和红色文物。擦亮“心语姐姐”未检品牌,突出专业化办案,推动社会化预防。

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筑牢政治忠诚,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始终把素能建设抓在日常,全面推进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推进精准培训,提升队伍素能;积极促进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凝聚共同法治理念。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管理不越位,确保权力与制约相统一。积极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收集、转化和反馈工作,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增强检察公信力。

奋斗百年路、起航新征程。迈入新时代,党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初心不改、使命在肩,面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新期盼,我们唯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在新时代大考中交出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牢记担当“高地”重任、提升“门户”能级的发展使命,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江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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