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聚力中心大局,担当服务发展检察责任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以高效的检察履职体现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
全域护航“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85人、起诉436人,同比上升26%、35%。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等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犯罪14人、起诉21人,依法快捕我县首例“跨境”电信诈骗案5名嫌疑人。持续助力脱贫攻坚。纵深推进检察助力脱贫“五项行动”、服务乡村振兴“十一条办法”;起诉涉脱贫攻坚刑事犯罪12人,依法对2名建卡贫困人员涉嫌犯罪提出缓刑建议获采纳,为4名贫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防止“因案返贫”。持续深化3个村、146户结对帮扶工作,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合力保护生态环境。打出惩治破坏环境犯罪、环境公益保护“组合拳”,起诉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1人;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散乱污”企业整治开展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协同自然资源、环保等4部门和10个乡镇,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促成关闭违规砖瓦窑18家,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联合川、陕两省3市4县(区)15部门,建立守护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做法获省委《今日要情》和《检察日报》刊发。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治乱联动推进,细化“五项行动”,出台“10项举措”,与公安机关联合构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批捕、起诉涉恶案件10人、涉乱案件57人;成功起诉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柳某为首的4名恶势力均被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落实“一案三查”,制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管理规定,发现并移送涉恶线索2条。
全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监、检衔接机制,通报党员、公职人员刑事犯罪49件;起诉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3件4人,成功指控市检察院指定办理的原秦鼎公司董事长郭某贪贿、挪用公款1400万元案,得到观庭各界人士好评。深化“两法衔接”,与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12次,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提出促进建章立制等方面检察建议17份,助推依法治理。维护行政执法权威,依法对2件多次非法越级上访、严重扰乱国家机关秩序案提起公诉,被告谢某某、李某某当庭认罪服法。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17期、受益群众3500余名;将“曾某贩毒案”公诉现场“搬进”县职中,获师生、家长一致称赞。
全程护航民企发展。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走访、联络民营企业家26人次,“零距离”提供检察服务。坚持保护不袒护,注重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依法对两名民企负责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确保案件正常办理前提下,将逮捕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保证了企业正常经营。
二、落实落细初心使命,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取向,倾情书写暖民心的检察答卷。
倾力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率100%,并从重从严提出量刑建议;依法快捕快诉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刘某某、岳某某,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3人、不起诉3人,亲职教育覆盖率91%,犯罪记录封存率100%;通过检察帮教,酌定不起诉的4名未成年人于2019年考入大学。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联合公安、教科体、卫健等部门会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性侵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结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向教科体局提出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等建议获采纳,检察长在内的15名员额检察官均担任法治副校长。2019年,我院被表彰为全省“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倾情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124件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量刑建议采纳率98%;对社会危险性和犯罪情节轻微等嫌疑人不捕63人、不起诉54人,同比上升50%、116%,促成刑事和解26件,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推行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为13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5万元,同比上升160%。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15件次,同比上升25%;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7件,促成持续上访24年的夏某息诉罢访。
倾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扎实推进“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及时指导行政执法调查、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对受害群众400余名的诈骗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有效震慑“保健品”诈骗现象;主动参与“舌尖上的安全”保卫战,依法批捕生产、销售“毒豆芽”的犯罪嫌疑人3名。坚持刑事、民事监督联动,依法办理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支持39名务工群众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追讨血汗钱109.7万元。
三、耕深耕精监督主业,恪守维护公正价值追求
一年来,我们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做深刑事检察。树立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理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5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1件;提起刑事抗诉3件,获市检察院支持2件,同比上升100%;依法对杨某交通肇事案提起抗诉,被告人刑期由10个月改判为3年。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执行、监管活动违法31件;对苏某某等5人被判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不到位发出纠正违法,督促执行机关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管。
做精做实民行检察。创新建立民事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民行检察联络员制度,获省检察院认可。对民事审判、执行和程序违法等提出检察建议11件,督促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件。提请抗诉的“董某某、廖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获改判支持,“苏某等17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入选全省民事检察十大典型案例。做好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促成息诉和解67件,维护正确、生效裁判权威。
做好做强公益诉讼检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聘请1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业人士担任联络员,常态参与公益诉讼。全年排查公益诉讼线索46件,立案36件,同比上升200%,发出诉前建议27件均获采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获判决支持。联合人大、监察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公开宣告8件,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刚性落实。针对皇柏林古树濒危和死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与林业部门共同开展保护,为2166株古柏树建起“法治围栏”;对非法捕捞“洋鱼”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等2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其补偿放流鱼苗1800尾。
四、从严从实锻造队伍,激活持续发展内生动能
一年来,我们坚持“四个铁一般”的干部培养标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南江检察持续健康发展固本强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处、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动报告、通报工作,获肯定批示7次。持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正风肃纪,部署开展“不规范不廉洁”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全员签订《执法办案承诺书》《廉洁承诺书》并公开宣誓。
持续提升专业能力。部署开展评比、竞赛等“八大练兵行动”,获全县政法系统知识竞赛第一名,3人在市级以上竞赛获奖。积极开展向张晓梅等模范学习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季度之星”评选并全院展播事迹,以身边典型激活力、提士气。强化技能、业务培训,6人到最高检、30余人到省检察院和高校参加业务专修;全员参加网络培训,合格率100%。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落实最高检关于内设机构改革总体部署,改革方案获省编办批复。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改造升级智能会议系统、检委会系统和检务公开系统并投入使用。依托移动办公平台优化内部管理,切实做到精文减会。突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规范司法、党内监督等制度机制7项,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内部监督刚性化。
五、全面全程接受监督,坚定客观公正履职立场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站位客观公正立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检察履职公信。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落实人民监督员全面监督司法办案法律新规,接受市、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调研、审议、协商工作5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群众走进检察院150余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专项工作座谈;“夏某司法救助案”“万某某民事监督案”“蒋某某故意伤害不起诉案”等公开听证获参会各方好评。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两微一端”,发布案件信息900余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300余份、典型案例20个,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好声音突破检察圈,融入人民群众的“朋友圈”。南江检察工作全年被《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报》和川报观察、正义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50余次。
2019年,我院集体和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19次,11项业务工作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7件案件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尚待进一步转变,检察履职转型、拓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尚需补短板、强弱项;三是队伍整体力量有待充实,服务城乡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检察声音传播还不广、不深,走进乡村社区、走近人民群众释法说理还需常态开展。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
2020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开展两个主题年(基层建设年、质量提升年)为载体,以建设“三型检察院”为抓手,以“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取向,以锻造“五个过硬”队伍为支撑,做到知行合一、臻于至善,为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服务大局中提供“三个保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检察履职不停不等不拖。主动联合法院、公安发布“严打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公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三日内办结起诉全市首例涉疫诈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看守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与四部门联合推进野生动物养殖业专项整治;检校联动开展未成年人防疫网络课堂,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广泛推送,获师生、家长点赞。当前,服务“六稳”“六保”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检察护航。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依托司法扶贫巩固脱贫成效;稳妥处置重大敏感案件,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加强财产刑判决和执行监督,积极追赃挽损,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生态修复专项基金,牵头举办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暨野生动物保护论坛,合力守护南江绿水青山蓝天。二是为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检察力量。笃定扫黑除恶三年目标,依法打击黑恶犯罪,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加大办案攻坚,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6月底前对今年一季度以前受理审查起诉的重大黑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加强调查研究、类案分析,及时提出助推社会治理的高质量检察建议,为县委政府推进基层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助推源头治理、长效常治。三是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检察助力。严厉打击涉重大项目建设刑事犯罪,配合化解在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矛盾纠纷,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为“重大项目推进年”实施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审慎处理涉民企案件,抓好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以更加公正的司法环境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突出司法办案中心,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发挥“三大作用”。
一是发挥好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突出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坚持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并对办案结果负责。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可用尽用”,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加快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基地建设,对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配合上级院开展立案查办。二是发挥好公益诉讼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七次全会部署,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文物文化遗产等领域公益保护案件。开展“古树名木公益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散乱污公益监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小专项行动,协同责任部门抓实问题整改,实现公益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三是发挥好民事行政检察的助推作用。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及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主动与法院、公安等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专项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
三、着力推进检力下沉,在助推社会治理中强化“三个拓展”。
一是优化派驻检察机制,提高刑事诉讼效率。落实中政委和最高检部署,优化派驻公安检察室运行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引导侦查、联动协作等制度,构建新型侦诉关系,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合力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二是服务基层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拓展派驻乡镇检察室职能和履职方式,开展检察走基层系列专项行动,推动检察、社区共建联动,为村级建制改革提供法治护航;部署开展“法治南江·2020检察行动”,推行“四大检察”全域公开听证,把案件公开听证、公诉搬进乡村(社区),多样化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为基层治理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三是建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便民利民。进一步丰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积极邀请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共同促进息诉罢访。全面推进业务数据、法律文书、典型案例公开,让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
四、把牢锻造队伍关键,在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中实现“三个提升”。
一是提升政治修养。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检察人员的终身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把牢政治方向,做到绝对忠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觉悟坚定“四个自信”,重在一言一行增强“四个意识”,重大工作体现“两个维护”。二是提升业务能力。认真落实最高检“基层建设年”和市检察院“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以建设“学习型、健康型、创新型”检察院为载体,下大气力抓好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通过系统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途径,努力增强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三是提升司法公信。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严控办案廉政风险,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积极探索接受社会监督的新途径,细致、精准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更好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和代表的审议意见,以新班子、新思路、新作为回应新时代党和人民对南江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务实担当,为南江谱写“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崭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