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内在要求。两地检察院要按照严格依法、准确及时、适当必要、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避免对不起诉人一放了之,确保罚当其错、不枉不纵。
《意见》明确两地检察院协作配合举措,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日常联络、联合宣传、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处置等六项工作机制,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移送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方式共同研讨,协商解决。
下一步,南江县检察院将以会签《意见》为契机,不断探索行刑反向衔接的新路径,强化同毗邻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工作落地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不起诉案件案案有监督、件件有落实,持续做优行刑反向衔接,最大限度释放司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