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网络侵删)
时间回到一月前,蔡某等14人来到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诉说着一年来艰难的讨薪历程。据了解,南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由重庆某公司负责房屋销售。2021、2022两年间,蔡某等14人先后应聘到重庆某公司从事置业顾问、渠道专员等工作,并以“底薪加提成奖金的月薪支付方式”与重庆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或临时用工协议。2022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先行退出,同时两公司协议由南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蔡某等14人的工资。一年多来,两公司以其公司之间存在纠纷为由不支付下欠的工资和奖金,蔡某等人多次从南江往返重庆讨薪无果。
(图源网络侵删)
由于部分当事人手里没有保留合同和协议,案件审查过程中面临很大的阻力。但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通过走访调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锁定劳动关系的证据后,决定向法院提起支持起诉。但同时考虑到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办案人员决定在“诉前和解”上下功夫,力争在起诉前化解矛盾纠纷。随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召开调解会,会上运用“民事检察和解五法”多方面、多角度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三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进行了司法确认。日前,该案已执行到位,14名工人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该案的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