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检察精准识别假工资 “和解五法”助力兑现真工资
时间:2023-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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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和解五法”巴山红叶示范工作室,灵活运用“和解五法”中的“背靠背”法和“借力化解”法,成功化解一起涉民工工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既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又服务保障了民营企业发展,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2020年8月,舒某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签订合同,承包位于南江县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工程实验合同段桥梁4队工程劳务。2022年3月,舒某的现场管理人员刘某以建设公司拖欠民工工资为由到南江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南人社监理﹝2022﹞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限建设公司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拖欠刘某等15人的工资共计52万余元,同时告知建设公司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建设公司逾期未履行相应义务,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后经催告,仍未履行。2023年2月,南江县人社局向恩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恩阳区人民法院以(2023)川1903行审48号裁定书作出准予强制执行。南江县法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建设公司认为其与舒某之间的工程款已超支,并且民工工资存在虚报的情形,故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本院受理后,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当事人、调取微信转账记录、工资明细表等,发现工资结算单中载明的务工时间段、工资标准存疑,刘某等15人申请强制执行的52万元工资存在虚增的部分。为尽快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解开双方当事人“法结”“心结”,本院组织召开“和解”座谈会,并邀请县法院、劳动监察大队、建设公司、舒某等参会。
座谈中,检察官先是通过“背靠背”法分析双方诉争焦点,逐渐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再通过“借力化解”法,共同就刘某等15人的工资进行一一核对,发现案涉52万元中8.82万元的工资确已支付。经检察官的充分释法说理,各方达成和解,建设公司对已经支付的8.82万元的工资不再重复支付,剩下的43.18万元将尽快兑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