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协作配合,近期,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会签《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方案的通知》,决定分阶段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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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构建“检察+消防”工作协作机制,促进消防监管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努力实现1+1>2的工作效果,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