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月23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就杨某甲、杨某乙等人涉嫌窝藏罪一案在犯罪嫌疑人住所地南江县长赤镇红顶村举行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由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丁大洪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群众代表以及侦查机关共同参与。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李尔果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拟处理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杨某甲、杨某乙等人均表示真诚悔罪。
经最终评议,五名听证员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适当,四名犯罪嫌疑人悔罪态度诚恳,同意对杨某甲、杨某乙提起公诉,对柳某某、侯某某作酌定不起诉处理。参加听证的群众现场观看“法治教育课”后,纷纷表示犯罪嫌疑人应当改过自新,在今后大家也要遵纪守法,为城乡基层治理贡献更多的力量。
听民心、集众智、解民难,一次公开听证,像一堂感化心灵的法治教育课,在推进四化同步、促进诉源治理中发挥着良好的司法保障作用。接下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公开听证,让“法结”“心结”一起解,让城乡基层治理的检察温度可感可触,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南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