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如下。
上半年,全市检察人员有情况记录报告96条。其中,市检察院机关24条、巴州区检察院10条、恩阳区检察院25条、南江县检察院18条、通江县检察院7条、平昌县检察院12条。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一以贯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逢录必核、违规必究”,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