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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报告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3月24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21-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24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413件,行政检察等7项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张某被遗弃救助案等12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26个集体和3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成功创“全国文明单位”。

一、自觉服务工作大局,强力保障巴中振兴发展

同步助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组织干警积极投身“抗疫”大局,参与人员排查、社区值守,检察人员和挂联社区、帮扶村社“零感染”。推行非接触办案模式,确保检察服务不“打烊”。严厉打击涉疫犯罪,从严从快办理岳某某诈骗案等涉疫案件23件。强化源头防控,聚焦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漏洞、野生动物保护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28件,监督销毁野生动物制品800余斤。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和涉疫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同步保障“三大攻坚战”和民营经济。出台服务“六稳”“六保”暨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八条措施,协同打击洗钱犯罪,织密安全“防护网”。从严惩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批捕75人,起诉167人,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将司法救助融入扶贫大局,救助贫困当事人30人,发放救助金35.5万元。对破坏生态环保的违法行为人索赔生态资源修复费30余万元,监督增殖放流9.5万尾、补植复绿1.19万株,呵护巴中绿水青山。坚持“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者慎捕慎诉,不捕14人、不诉11人,监督撤案4件。

同步发力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严把案件质量关,将不放过、不凑数进行到底。三年来,共批捕146人,起诉190人,追诉5人,依法不认定202人,打掉涉黑组织、涉恶团伙14个。如办理的12·30”专案,仅用15天就审结,36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同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5件,对出租车行业涉毒问题发出的建议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优秀检察建议”。两级院超常规办案,对大案集中攻坚,实现了“六清”目标,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合力加强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4件,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人,审查涉黑恶“保护伞”案件5件,起诉了马良辉、谢静等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用力推进平安巴中建设

用心做好“平安答卷”,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817人,起诉2092人。严厉打击涉恐犯罪和邪教组织犯罪,起诉25人,同比增长1.4倍,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81人,起诉34人,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重点打击毒品犯罪,批捕77人,起诉156人。坚持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的不捕269人,不诉447人,释放司法最大善意。

精心做好“公正答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30件、撤案28件,纠正漏捕18人、漏犯36人、侦查活动违法56件次。加强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提出抗诉1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用好“派驻+巡回”监督手段,监督“减假暂”不当81件,纠正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活动各类违法行为88件。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0件,提出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成功和解民事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35件,提出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2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多元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提出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9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8件,法院采纳回复37件,实质化解12件行政争议,解决“程序空转”问题,促进政通人和。

倾心做好“民生答卷”,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民生保护有强度。“四个最严”标准要求,严厉惩治食品药品犯罪,批捕2人、起诉11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8人、起诉21人。助力农民工依法维权,帮助追回薪金137万余元。公益维护有深度。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193件。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亿余元。督促清理拖欠保障房租金人员305人、违规领取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服刑人员185人,追回资金307万余元。通过办理交通安全领域“等”外案件,大幅减少了兴文经开区的交通事故。民声回应有力度。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对649件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化解信访积案27件,实现案结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51件。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化解矛盾,召开听证会53次。妇儿爱有温度。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不捕率达42.86%,不诉率达26.83%。开展心理疏导46人次,向15名被害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8.4万元。强化部门协作,构建综合保护体系。与妇联携手搭建专业化权益保护平台6个,8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3场,受教育学生1.3万人次。

三、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不断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设立内设机构、办案组织,建立员额检察官退出及交流任职机制,新遴选6人,退出7人。优化办案职权配置,直接授予检察官更多的办案决定权。明确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管责任,加强对检察官办案全流程、立体化的监督管理,做到放权不放任。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方案》,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考评体系,压紧压实办案责任,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240件。

积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健全督促移送、集中出庭等工作机制,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开展命案由市检察院审查逮捕试点,采取命案由市级公安机关报捕,连续20年保持命案办理无瑕疵,“案-件比”同比下降14.8%。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1.05%,量刑建议采纳率提高到96%,促进公平正义又好又快实现。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抓好检察自身建设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市检察院主动向省院、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31次。落实好“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支部日常监督管理,以党建促队建。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好导向、守住阵地、管好队伍。

持续加强素能建设。“质量提升年”为抓手,注重内涵式发展,分层分类开展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有针对性地培养业务尖兵,吴柯蓝等3名干警获“全省十佳公诉人”,袁媛等7名干警纳入全省检察专家库。同时,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评查案件551件,通报并督促整改7件瑕疵案件,反向审视,倒逼提升办案质效。

持续加强基层建设。“基层建设年”为抓手,推进“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完善领导对口联系、部门条线指导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执行力。对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6条,点名道姓通报问题,真刀真枪抓好整改。聚焦“一院一品”建设要求,培育了“心语姐姐”等有影响力的检察品牌。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档案数字化建设,搭建远程庭审系统平台,部署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智慧检务建设进程加快。基层院建设不断加强,通江县检察院荣获“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五、切实强化监督制约,竭力坚守公正司法底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两级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6次,专题报告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改革等工作情况。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及时办理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13条建议,实行一对一答复获得点赞。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工作会议、公开听证等232人次,上门走访372人次。聘请5名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24次,公开各类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5200条。拍摄法治小课堂20期,被央视今日说法微博转发2期、学习强国转发8期。打造“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与新闻媒体“全天候”互动,最高检“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四川行到巴中,新华社、央视等媒体集中对公益诉讼、未检工作现场采编报道,微直播24小时内关注阅读量超过2000万。

注重加强内部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专项督查15次,纠正不规范问题33个。落实防止干预司“三个规定”,做好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记录填报有关事项83,给干预司法戴上“紧箍咒”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推进和发展,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民事、行政检察仍是短板弱项,“四大检察”还需要进一步全面、平衡发展;二是思想观念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检察院存在薄弱环节,发展根基还需要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胸怀“两个大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扣“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按照市检察院党组“1234”工作思路,为推动巴中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结合检察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保障质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主动融入平安巴中、法治巴中建设,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等各类市场主体,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持续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紧扣法律监督主业,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推动与市、县公安机关联网或者派驻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全覆盖。促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全面加强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既防止“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做强民事检察。大力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持续加强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加大对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力度,常态化做好民事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人员违法和行政执行监督,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诉源治理,实现政通人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4+1”领域,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

三是紧扣民生福祉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领域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大局稳定。从严惩治网络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洗钱等犯罪,持续加大惩治涉医、涉军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民呼我应”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展多元化联合救助,让司法救助真正成为“民心产品”。依托“心语姐姐”未检品牌,进一步强化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大检察环节普法工作力度,用好检察听证,让司法公正可触、可感、可信。

四是紧扣建设过硬队伍,持续抓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保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实效。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讲真话、做实事、去繁冗,有情怀、扬激情、反颓废”基本要求,努力营造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强化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同堂研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大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夯实基层发展基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不变的初心和使命。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为巴中“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