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巴中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行政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由巴中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负责人:杨柳
副主任:杨凌云、徐涛
人员信息:吴志勇、向伟春、汪洪西、杨菊
联系电话:0827-7893060
(标红人员为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