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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撑腰”农资消费安全,首批退赔款已发放!
时间:2024-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百、两百、四百.....多亏检察官帮忙维权,为我们讨回损失,不然我们的辛苦钱就打水漂了。拿到退赔款的农户邬某某喜笑颜开地说道。718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就办理的孙某某、刘某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退一赔三民事公益诉讼案,集中返还退赔款仪式在恩阳区元窝社区举行。

【案情回放】

2023年初,孙某某、刘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查处,因其二人面向众多不特定农民消费者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直接侵犯了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粮食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将线索移送四川省消委会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202424日,省消委会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诉请孙、刘二人在省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退还违法所得货款、连带承担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及合理的律师代理费用等民事责任。25日,经审查后,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同意支持省消委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出庭支持诉讼。311日,经开庭审理,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省消委会指定的公益账户退缴违法所得73142.5元,惩罚性赔偿219427.5元。

联合施策,推动退赔款发放到位

为解决退赔金兑付时的具体问题,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会同省市消委会研究制定《赔偿金管理使用方案》,并于57日,联合省消委会在中国消费者报发布公告征集12批次不合格化肥受害者信息

本次首批退赔款发放仪式共向已确定的21名受害农户退还9900元,剩余6万余元违法所得将由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市消委会确定受害农户信息后,陆续分批次返还。惩罚性赔偿金则根据其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由巴中市消协和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在春耕时节,以化肥、种子等农资实物形式发放到本案消费者相对集中区域的贫困村。

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群众安危冷暖,一头连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须臾不可轻忽的“国之大者”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就业、社保、住房、养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环节,帮助580余名当事人或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努力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巴中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紧抓抓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找准检察监督发力点,全面加强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