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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24-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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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不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4.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对“4+10”提起公益诉讼。

6.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检举,接受犯罪人的自首。

7.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8.负责跨省、市、县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信息反馈及法制宣传,为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0.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1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制订和实施本院财务装备计划。

13.承办区委、人大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事项。

1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10.8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9万元,增长59.9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书记员经费、政法转移支付补助增加、检察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0.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39万元,占67.7%;项目支出326.42万元,占32.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10.8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9万元,增长59.9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书记员经费、政法转移支付补助增加、检察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9万元,增长59.9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书记员经费、政法转移支付补助增加、检察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03.15万元,占8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7万元,占4.37%;卫生健康支出30.55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32.93万元,占3.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3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7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14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7.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2.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32万元,增长3.5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万元,占8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占16.2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下降0.39%。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检察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29万元,增长24.1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学习交流接待支出0.42万元,参加会议接待支出0.21万元,检查指导接待支出0.14万元,执行任务接待支出0.7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9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5.68万元,增长21.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书记员11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投影仪和照相机等器材。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检察业务办案、执法执勤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对政法转移支付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机构职能。

1.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不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4.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对“4+10”提起公益诉讼。

6.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检举,接受犯罪人的自首。

7.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8.负责跨省、市、县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信息反馈及法制宣传,为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0.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1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制订和实施本院财务装备计划。

13.承办区委、人大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事项。

1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岗职工53人,其中:政法类公务员30人,事业人员4人,控制性工勤人员9人,书记员1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749.73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010.81万元

(二)支出情况。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749.73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010.81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的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2023年,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与恩阳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恩阳、法治恩阳建设同行,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在为大局服务上展现检察担当;二是聚焦民生民利,在为人民司法上诠释检察情怀;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在为法治担当上践行检察使命;四是聚焦固本强基,在为发展蓄能上淬炼检察铁军。

2.预算管理。我院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明确的范围、标准等编制本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按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真实;按规定开展项目评审;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编制结转资金与上年部门决算数据衔接;上报预算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3.财务管理。

一是制度方面我院修订了《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建设促规范管理。二是会计基础管理方面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内部牵制、轮岗、工作交接、会计监督与稽核、原始记录管理、财务收支审批等责任制度并执行。三是资金使用方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解缴入库,不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情况;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情况;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问题;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有关规定,按财政部门监管要求规范预算执行;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按规定履行预算调剂程序。

4.资产管理。我院完善了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资产台账,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实现了对资产的动态管理;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程序和审核审批权限。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国有资产折旧的计提符合相关会计规范;定期清理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单位资产处置按规定报批,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5.采购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编尽编;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按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不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不存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的情况;政府采购系统中的政府采购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6.4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

我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区委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目标设立申报项目。按要求确定绩效目标填报范围,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内容,合理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制定确保项目实现的保障措施,做到资金额度与项目实施相匹配,注重编报质量,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保证所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并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审核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证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总体绩效管理工作良好,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巴中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能够科学准确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做到规范及时,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政资源配置合理。主要扣分:一是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有待提高;二是部门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我院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补充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升绩效管理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盖章)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引导和支持基层检察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目标2:引导地方加大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和装备资金的投入力度。
目标3:引导基层检察机关加强经费保障,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提高了办案和装备经费的保障水平,推动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实施项目,提高了办案和装备经费的保障水平,推动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13.47

113.4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13.47

113.47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查逮捕人数

50

112

2

2

审查起诉人数

200

457

2

2

立案监督案件办理数

10

12

2

2

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数

6

25

2

2

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数

2

3

2

2

民事案件办理数

30

70

2

2

行政案件办理数

10

19

2

2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

40

51

2

2

各类信访案件办理数

30

36

2

2

国家司法救助人数

8

15

2

2

刑罚执行监管违法提出纠正案件数

5

29

2

2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初审数

5

1

2

0.5

2023年度整体逮捕率偏低,仅依申请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其余依职权审查后,无变更必要,故未受理

检察技术案件办理数

20

40

2

2

其他案件办量数

20

92

2

2

购置检察业务常规设备数量

5

8

2

2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85

%

100%

10

10

购置装备合格率

95

%

100%

5

5

时效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及时性

定性

及时

及时

5

4

资金下拨及时性

定性

及时

及时

5

4

成本指标

严格执行预算标准

113.47

万元

113.47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定性

维护和谐稳定

维护和谐稳定

5

5

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定性

改善办案条件

改善办案条件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定性

加强经费保障

加强经费保障

5

5

对基层检察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定性

加强装备建设

加强装备建设

5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

90%

5

5

办案人员满意度

90

%

90%

5

5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总体绩效管理工作良好,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巴中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能够科学准确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做到规范及时,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政资源配置合理。

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有待提高;二是部门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我院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补充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升绩效管理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

项目负责人:方继婷

财务负责人:李明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恩阳区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