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第二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件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1.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不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4.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对“4+10”提起公益诉讼。
6.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检举,接受犯罪人的自首。
7.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8.负责跨省、市、县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信息反馈及法制宣传,为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0.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1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制订和实施本院财务装备计划。
13.承办区委、人大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事项。
1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围绕中心,能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锚定“两地三区”发展定位,紧扣县域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部署,坚持区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参与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恩阳、法治恩阳。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平等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司法保护,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主动融入乡村振兴,突出打击涉农犯罪,依法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护航绿色发展。
2.坚持紧贴民心,优化举措保障民生福祉改善。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把回应群众诉求、为民办实事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妥善办好各类“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应救尽救”“主动救助”,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结合监督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拓展,当好“法治参谋”。
3.坚持把握重心,履职尽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优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全面适用“和解五法”,做实“定分止争”。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紧扣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促进实现监督领域全覆盖,稳妥拓展监督范围。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机衔接,推进检察大数据深度运用,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4.坚持增强信心,从严治检不断夯实发展根基。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四风”。逗硬执行“三个规定”,刀刃向内开展检务督察。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优化检风检纪。抓实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业绩考核,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律文书评比,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正未有穷期,不待扬鞭自奋蹄。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恩阳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篇章,为加快建设“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 34人,供给车辆3辆。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按照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式名称进行罗列)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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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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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
第二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764.2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764.2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4.53万元或,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4.26万元,占总收入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764.26万元,比2023年增加14.5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84.19万元,占总支出76.44%;
项目支出180.07万元,占总支出23.56%。
(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4.2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4.2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支出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640.7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0.8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8.41万元;
(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4.2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40.79万元,占83.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1万元,占5.79%;
卫生健康支出30.85万元,占4.04%;
住房保障支出48.41万元,占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55.5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5.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4.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8.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472.1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72.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2.84万元,绩效工资9.61万元,津贴补贴10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4.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万元,奖金11.65万元,住房公积金48.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5万元。
(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 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08万元。
(详见附件3至3-2)
(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11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三)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0.07万元,一是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30.06万元,其中:党建经费3.4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7万元,工会经费5.52万元,福利费4.1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党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干部活动等支出。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升级换装、公开招录、检察业务宣传、援藏援彝、服装购置、办案业务支出。
(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3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及保险费等。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下属0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03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706.09万元,累计折旧1423.23万元,净值282.86万元。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2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4年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个,预算项目资金153.4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