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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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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主要由办公室、政治部(含检务督察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含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五个部门组成。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承担综合性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本院计划财务管理、预决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院检察技术、案件信息网络安全、办案过程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2.政治部。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3.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工作,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4.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5.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管理、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等工作。

(二)机构职能

1.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不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4.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4+10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6.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检举,接受犯罪人的自首。

7.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8.负责跨省、市、县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信息反馈及法制宣传,为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0.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1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制订和实施本院财务装备计划。

13.承办区委、人大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事项。

1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我院职工59人,其中在岗职工53人、退休人数6人。在岗职工中政法类公务员30人,事业人员4人,控制性工勤人员9人,书记员1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1320.48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10.81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09.6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支出1416.03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支出1010.81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支出405.22万元。基本支出960.0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39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67万元。项目支出455.9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26.42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9.55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全年部门基本支出960.06元。

人员经费支出805.5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人员经费支出538.46元,包括基本工资152.38万元,津贴补贴107.68元,奖金88.75万元,绩效工资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4.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8万元,住房公积金32.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5万元,奖励金0.09万元。非本级财政人员经费支出267.06万元,包括奖金118.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6.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89万元,住房公积金41.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15万元。保障了全院干警工资、津贴、保险、公积金等正常发放。

公用经费支出154.54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公用经费支出145.93万元,包括办公费13.67元,印刷费2.4万元,电费7万元,水费0.6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2.4万元,差旅费15.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17万元,工会经费5.49万元,福利费4.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7.19万元。非本级财政公用经费支出8.61万元,为委托业务费支出,主要为全院公业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和相关工作经费,保障了全院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全年部门项目支出455.9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26.42万元,包括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培训费4.87万元,劳务费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1.55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9.55万元,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98.55万元,保障了检察业务和行政事业工作正常开展。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为规范我院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我院2023年度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院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明确的范围、标准编制本部门年初预算;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按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真实,确保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按要求确定绩效目标填报范围,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内容,合理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制定确保项目实现的保障措施,做到资金额度与项目实施相匹配,注重编报质量,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保证所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并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审核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证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综合管理情况我院在严格执行《预算法》同时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全面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时足额上缴罚没款(物),按时存入专户;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陪客人数,坚持职工食堂接待为主,减少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程序进行采购活动。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资产台账,落实管理责任,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严格按照预算公开和决算公开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开;积极配合接受审计、财政的监督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2023年,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与恩阳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恩阳、法治恩阳建设同行,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1.聚焦中心工作,在为大局服务上展现检察担当

1)勇当安全稳定守卫者。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依法惩治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9119人、审查起诉案件285463人,案件数同比增长39%。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1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批捕30人、起诉94人。深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严肃办理张某、罗某等4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加强监检衔接,对贪污、受贿职务犯罪决定逮捕4人、起诉5人,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甘为营商环境护航员。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助力三年行动提质增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起诉5人,办理的何某某保险诈骗案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法治助力创新创业,推动建立司法机关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著作权等犯罪28人,运用支持起诉+检察调解促成1件知识产权领域案件达成和解。深化安商惠企法治举措,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17人。积极融入法治跑团,部署检企同行、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上门法治服务10余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3)善做社会治理主力军。坚持宽严相济,在对严重暴力犯罪从快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7人、不起诉113人,依法对403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3%,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全面推进检察听证,组织开展案件公开听证15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信。强化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采纳率100%,促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弘扬法治文明,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开展检察长进党校”“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场次,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恩阳成功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优秀试点单位

2、聚焦民生民利,在为人民司法上诠释检察情怀

1)用情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批捕10人、起诉82人,帮助涉案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原创视频《网络谣言的罪与罚》获评第二届川渝互联网辟谣优秀公益作品。开展社会保障资金专项监督,督促监管部门整改9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低保问题,追缴社保资金3万余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注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对3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构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法治防火墙

2)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支持起诉维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9件,帮助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18万余元。司法救助暖民心,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依法向16名因涉案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帮助缓解燃眉之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76件,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开展信访案件简易听证10件、普通听证2件,把依法办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群众监督等融为一体,既通法理又解心结。

3)用爱关护未成年人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深化未检综合履职,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1件。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8名检察人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场次。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积极引入公益组织、心理咨询专家,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40余次,走访慰问未成年人10人次,对4名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让法治阳光温暖祖国花朵

3、聚焦主责主业,在为法治担当上践行检察使命

1)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开展重大案件提前介入68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9件,纠正漏罪1人、漏犯3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件次。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6件。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构建巡回+派驻刑事执行检察模式,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不规范问题12件,纠正剥夺政治权利和财产刑执行不到位问题17件,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民事行政检察更加精准。积极融入区法治监督中心,促进实现执法司法监督全覆盖。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监督再审3件。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违反执行程序规定案件11件,推动执行规范化。切实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行政机关追缴罚金15万余元。注重定分止争,促成民事和解8件、化解行政争议10件,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优秀办案团队。

3)公益诉讼检察更加全面。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诉前公告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移送市检察院起诉2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7件,督促开展补植复绿等生态恢复7件次,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加强国土国财保护,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费等约300万元。突出安全隐患整治,督促注销110名精神病人违规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监督整改文物安全隐患6个。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建立田长+检察长耕地保护协作机制,办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完成撂荒地整治0.48万亩,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载。

4、聚焦固本强基,在为发展蓄能上淬炼检察铁军

1)以主题教育涵养忠诚本色。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60余场次,做到深学细悟、入脑入心。围绕14项重点开展调研,3篇调研文章被《人民法治》等媒体刊载。落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9方面28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践行检察为民。聚焦政治觉悟、党员意识、遵规守纪等15个方面查摆问题,分类制定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全方面、各环节。

2)以实战实训增添素能亮色。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创新周五学习日”“实务小课堂”“恩检·法治沙龙等集政治理论、法律实务、综合业务于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构建沉浸式、全员化、全业务的教育培训模式,干警综合素能有效提升,12个集体、7名干警先后获省市区级荣誉,涌现出全省巾帼文明岗”“全市十佳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进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应用,建成一平台、三中心,以数字引擎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大力推进基础保障攻坚,获评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3)以严管厚爱擦亮清廉底色。扎实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专项行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位,围绕10个方面共性防控重点和45个方面业务防控重点,分门别类制定防控举措,建立务实的预防体系。持续抓好教育引导,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6次,落实集中谈话和个人谈话制度,修订8项内控管理制度。狠抓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记录填报37件。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组织开展检务督察和内审监督16次,对7个不规范问题立查立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检风检纪持续优化。

四、评价结论

我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总体绩效管理工作良好,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巴中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能够科学准确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做到规范及时,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政资源配置合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二)改进建议我院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补充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升绩效管理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