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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3-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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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主要由办公室、政治部(含检务督察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含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五个部门组成。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承担综合性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本院计划财务管理、预决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院检察技术、案件信息网络安全、办案过程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2.政治部。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3.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工作,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4.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5.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管理、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等工作。

(二)机构职能

1.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不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4.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对“4+9”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6.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检举,接受犯罪人的自首。

7.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8.负责跨省、市、县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信息反馈及法制宣传,为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0.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1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制订和实施本院财务装备计划。

13.承办区委、人大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事项。

1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概况

2022年我院在编在岗职工43人,其中政法类公务员30人,事业人员4人,控制性工勤人员9人,年末退休人数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6318085.01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28485.7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897.73元,卫生健康支出281102.92元,住房保障支出301598.64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支出6318085.01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28485.7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897.73元,卫生健康支出281102.92元,住房保障支出301598.64元。

(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全年部门基本支出5315179.79元。人员经费支出4110125.23元,包括基本工资1460787元,津贴补贴1014266元,绩效工资92972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01851.52元,基本医疗保险232471.54元,住房公积金301598.64,医疗费96814.34元等,保障了全院干警工资、津贴、保险、公积金等正常发放;公用经费支出1202534.56,包括办公费53341.80元,电费94656.65元,水费4647元,差旅费212405元,工会经费1497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08.90元,公务接待费12195元,其他交通费用23603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5469.96元等,保障了全院公业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保障了全院工作正常运转。

2022年全年部门项目支出1002905.22元,包办公费175832.60元,印刷费18645元,邮电费48588元,差旅费272190元,维修(护)费50510.50元,劳务费47908.4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1446.40元等,保障了民事、刑事、未成年人检察、行政监督等检察业务和机关运转类等行政事业性项目工作正常开展。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我院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我院结合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恩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修订了《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建设促规范管理。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院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到科学合理的编制。按要求做到了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细化了绩效管理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增添管理措施,加强项目实施和监控,积极配合中期评估和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院在严格执行《预算法》同时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全面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时足额上缴罚没款(物),按时存入专户,做到一案一账一卡,杜绝挪用、坐支、私存扣押款(物)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陪客人数,坚持职工食堂接待为主,减少公务接待开支,“三公”经费逐年递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程序进行采购活动。资产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专人管理建立台账;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积极配合接受审计、财政的监督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2年,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委和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各项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全面建设“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1)突出政治立检,筑牢忠诚之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检察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区委市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26件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市委“任务分工”、区委“责任清单”,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推动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2)突出思想育检,淬炼信仰之魂。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围绕“七大行动”,部署落实29项工作任务,努力锻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支部“三会一课”24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涉检舆情研判管控和“两微一端”阵地管理,把牢意识形态主动权。

3)突出队伍强检,凝聚奋进之力。紧盯“关键少数”,调整、充实党组班子成员2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班子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3名,扎实开展“双报到”活动,支部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大胆选人用人,选拔8名年轻干警担任内设部门正副职,招录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12名,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高涨。狠抓素能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40余场次,18人次获省市区级记功、嘉奖及各类荣誉称号;开启智慧“外脑”,选聘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听证员23名,检察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2、坚持同频共振顾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助力全面建设“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

1维护安全稳定有新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批捕32件49人,起诉169件279人,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止死灰复燃,促进常治长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21人、起诉180人;坚决惩治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批捕24人、起诉63人。积极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综合治理,批捕14人、起诉70人,参与办理的509专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加强监检衔接,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起诉行贿犯罪3人、受贿犯罪5人切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恩阳、法治恩阳建设。

2优化营商环境有新举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20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护航“拼经济、搞建设”。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不构成犯罪的2名企业高管依法作出无罪处理;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3名涉罪轻微的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发出企业合规整改检察建议1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开展涉民企“挂案”清理,监督撤案4件,为企业“松绑”“解绊”。坚持问需于企、精准服务,积极融入恩阳法治跑团”,深入产业园区或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法律服务等活动5次,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3创新社会治理有新成效。立足检察办案引领社会法治念,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不捕27人、不诉62人,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将检察听证、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羁押必要性动态审查等制度性措施融入具体办案,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6.59%,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31%。推进个案办理和类案治理相结合,发出完善部门、行业或系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份,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信访案件简易听证8件,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46件,无涉检非正常信访

4倾情保障民生有新提升。助力疫情防控,选派干警42人次开展防疫宣传、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挂联帮扶,顺利通过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深入开展打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7件,帮助追回欠薪13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救助金6.5万元。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5人、起诉13人;对涉轻罪的未成年人不捕1人、不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开展亲职教育16次,封存犯罪记录9份,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坚持为民司法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1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开展重大案件提前介入60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6件,纠正漏罪3人、漏捕1人、漏诉1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推进“行刑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7件,立案后起诉5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获改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14件、脱管漏管3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纠正执行违法8件,监督执行到位43万余元;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专项检察和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纠正不规范问题7件。

2民事检察向好发展。全面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摒弃“就案办案”,促成民事和解7件。注重依法监督与维护法律权威相结合,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2件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息诉服判。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纠正捏造事实的“假官司”,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对老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群体起诉维权开展支持起诉16件,着力破解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

3行政检察向深推进。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打造“检.和”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进依法行政。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区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会签《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3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4公益诉讼检察向宽延伸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诉前公告44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着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督促整治城镇黑臭水体,清除违法堆放建筑垃圾400余方,督促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0万余元,保护蓝天碧水净土。着眼食品药品安全,督促整治饮用水源地安全、“工业松香脱毛”、火锅“老油”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着眼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督促整改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问题10个,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费、违规冒领养老金等263万元。着眼安全生产,督促整改燃气安全隐患问题5个,持续守牢安全底线

4、坚持自我革新增活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

1)抓实科学管理,激发履职尽责积极性。突出指标引领,从严把控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办案程序,减少空转环节,促使“案-件比”降低至1:1.1,进一步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质效。守牢质量底线,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压紧压实司法办案责任;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发出监控预警120件次;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27个不规范问题立查立改,坚决守牢不发生冤假错案底线。优化绩效管理,修订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逗硬奖惩激励,促进年度目标绩效高质高效完成。

2)抓实正风肃纪,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切实运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9场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填报“三个规定”情况35件,开展提醒谈话2次。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全面整改市院内审反馈的6个方面14个问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4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审查、公开听证、重大活动28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条、法律文书16份,让接受监督成为常态,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3)抓实基础保障,增强持续发展硬实力。坚持厉行勤俭节约,扎实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等4部委评为“节约型机关”。积极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加强机关文明建设,获评全区“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打造“智慧检察”,完成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试点,检察环节非涉密刑事案件网上单轨流转率100%。有序推进安可替代工程,加强软件硬件改造升级和网络安全建设,向科技要检力。稳步推进基层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扎实开展预算管理、经费划转、清产核资等工作,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我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2分,总体绩效管理工作良好,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及《巴中市恩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能够科学准确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做到规范及时,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政资源配置合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保障机制不完善;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系统不完善;三是受人员编制不能满编运行的限制,我院专业财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素养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我院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还有待改进和完善,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也是在初步摸索的过程中编制的,需要不断地规范和完善。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机关理财行为和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将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的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发展保驾抗航,作出更大贡献。